钦州市水利学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钦州市水利学会,英文译名为:Hydraulic Engineering Society of QinZhou City,缩写QZHES。
第二条 钦州市水利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由水利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团体自愿组成的学术性、全市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钦州市水利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宗旨:团结广大水利科学技术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民主办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作风;倡导“献身、创新、求是、协作”的精神;促进水利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促进水利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水利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促进水利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挂靠在钦州市水利局,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钦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钦州市滨江北路,邮编:535000。本会办事机构设在钦州市水利局内。
第二章 业务 范 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围绕水利科技与相关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组织市内外水利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考察活动;
(二)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精神、科学思想与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编辑水利科技资料,举办科技讲座;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三)开展民间水利科学技术交流活动;
(四)组织培训工作,为会员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提高学术与管理业务水平服务;
(五)接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科技发展战略和有关法规的制定,为各级决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