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简称珠江委)成立于1979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87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利部派出的流域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2]39号)精神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珠江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珠江流域、韩江流域、澜沧江以东国际河流(不含澜沧江)、粤桂沿海诸河和海南省区域内(以下简称流域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珠江委机关内设13个处室,下属有7个事业单位和1个企业单位、1个委控股企业单位。另外,以控股单位的出资人身份,代部管理广西右江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事业人员编制总数为664名,其中行政执行人员编制共196名,公益事业人员编制486名。截至2004年9月底,珠江委在岗职工总数为1025人,其中行政执行人员147人,公益事业人员330,企业人员475人,外聘人员73人。职工队伍的学历层次较高,专科以上学历人数占了职工队伍总数的76.7%,目前,全委职工中有博士8人,研究生85人,本科生492人,专科生202人,中专54人,高中及以下184人。其中,一大批具备中高级职称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已成为珠江委职工队伍的中坚力量。现在,珠江委拥有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的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和咨询等机构,持有国家颁发的各类甲级证书。
珠江委成立以来,在流域规划、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行政管理、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河口治理、滩涂等资源开发、水科学研究、工程管理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尤其是“十五”以来,珠江流域的防洪、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开工建设西江龙滩、右江百色水利枢纽等干支流防洪骨干水库;全面启动了国家重点防洪城市广州、南宁、梧州、柳州的堤防工程、北江大堤、珠江三角洲五大堤围等江海堤防的达标加固工作;珠江河口东四口门的整治初见成效,如今,珠江水利委员会科学研究所研制的珠江河口潮汐物理模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治理珠江河口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流域内列入《全国病险水库规划(第一批)》的大型、重点中型、重点小(I)型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与地同时,加强了防洪减灾非工程措施建设,目前,珠江流域防汛调度已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建成了云南柴石滩水库、贵州王二河水库、玉舍水库等;启动了“润滇”一期工程,“滋黔”工程等,解决了滇、黔、桂贫困山区大部分人畜饮水困难,安排了滇、黔、桂、粤以及琼的大型灌区改造和节水示范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方面实施了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以及退耕还林工程和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开始了由分散型治理向规模型治理、防护型治理向开放型治理、粗放型治理开发向集约型治理开发的转变,治理区的水土流失得到了初步有效的控制。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社会的不断发展,珠江委的各项事业也随之蒸蒸日上,呈现一片繁荣和兴隆的景象,参与科技、管理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也日益频繁,目前,已与日本、法国、荷兰、葡萄牙、泰国、孟加拉、香港、澳门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业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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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1956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珠江水利委员会
珠江水利委员会的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军事委员接管的国民党时期的珠江水利工程总局,1953年,珠江水利工程总局改由中央水利部直接领导,广东省人民政府监督管理;1956年12月10日,为了加强珠江流域规划工作,国务院以七云20号文,批复同意设立珠江、韩江两个水利委员会,作为有关各省治理珠江的协商组织,隶属水利部领导。由安平生、蔡勇为、刘兆伦、许谋、曹玉崑、刘金焕6人组成,安平生任主任、蔡勇为任副主任。
195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珠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1957年,2月,为了进一步加强珠江流域的规划工作,国务院决定由电力工业部、交通部、农垦部、地质部、农业部、林业部各派出1人到珠江水利委员会,与原来的6人一起共同开展珠江流域规划工作,同时撤销珠江水利工程总局,即年2月9日,国务院发出农齐字第5号文,同意珠江水利委员会下设珠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流域规划工作采取中央与地方结合,各部门共同负责、分工协作的方式进行。
1957年,设立西江规划办公室
由于广西境内所占珠江流域面积比重较大,为搞好广西境内珠江流域规划工作,1957年11月,在广西南宁设立西江规划办公室,负责广西境内珠江规划工作。1981年8月,水利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协商确定西江局为地(师)级机构([81]水劳字第43号)。1958年9,广东省水利厅成立,珠江水利委员会暨珠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同时结束工作。至1979年8月,其间21年中没有流域机构。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的工作重心全面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移,江河流域综合规划治理成为水利工作重点之一,珠江水利委员会就是在此形势下会恢复重建的。
1973年,成立整治珠江三角洲机构
1973年10月8、9日,中共广东省委员会在佛山召开珠江三角洲规划整治会议。会议认为珠江三角洲整治必须首先搞好规划,决定由省水利电力局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这项工作。竖年9月4日,广东省水电局成立珠江三角洲整治规划办公室,办公地址设在三水县
1979年,筹组珠江流域机构